《黑籍冤魂》和幻仙公司真的存在吗?_有头有尾_洪警铃_半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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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幻仙公司和《黑籍冤魂》(1916)吗?


张石川《自我导演以来》:

这以后(民国二年在亚细亚公司拍摄短片),差不多隔了辽远的十年——民国十一年的时候,明星影片公司在萌芽中的中国影坛上,创办成立了。于是我第二次重拾起这导演的工作......这(《滑稽大王游沪记》)是我个人导演的最早作品;严格说来,也只有这才是我的“处女作”。

如果张石川中间和管海峰合作拍摄了一次《黑籍冤魂》,怎么会没有记忆?创办明星公司前与人合作经营的幻仙公司,应该是张石川经营的第一家制片公司,怎么会没有印象?《黑籍冤魂》是一出具有社会意义和教化意义的戏码,并不是《张欣生》之类“侮淫侮盗”或《滑稽大王游沪记》这些比较庸俗的滑稽片,不至使他因为某些原因羞于启齿吧!

张石川也说,《滑稽大王游沪记》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导演“处女作”。在十年前的亚细亚时代,张石川作为“指挥摄影机地位变动”的人物,虽然后世称为“导演”,但在1912年的电影语言中,摄影机几乎是没有什么“地位的变动”的,这自相矛盾的一点在张石川的自述中也得到了承认:

镜头地位是永不变动的。

这也在无形之中印证了《威廉·林奇与亚细亚影戏公司》这篇文章中的观点:美国摄影师威廉·林奇在亚细亚公司的作用远比“导演”张石川大得多,这也是当时欧美电影界的一般状况。张石川在当时既无摄影专业知识,在戏剧方面的造诣和人脉也比不上郑正秋,无法指挥演员表演,其担任角色大约只是平日担任洋行职员生涯所积累的翻译员一类沟通华洋的职务?这点在《自我导演以来》中没有明说。没有明说的理由,可能就是因为这项职务与电影制作本身关联不大,地位也不高的关系,在这位日后30年代的电影大亨的口中显得羞于启齿,也无甚提及的价值。由此就更加反衬出“1916年组建幻仙公司拍摄《黑籍冤魂》”(如果存在的话)这件事的地位。在胶片来源初步恢复的情况下即敢为人先创建公司,这是筚路蓝缕的创业史难道不是中国电影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吗?其意义难道不比指挥那根本不变动地位的摄影机的“地位变动”的虚位导演的意义大得多吗?焉能不大讲特讲?

《影戏生活》148号第二版《一日一导演·管海峰》(山羊):

他可算的是电影界的老前辈、中国第一部整本的影片《红粉骷髅》、是他导演的

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电影与戏剧(新剧)和戏曲联系甚深,在一般市民观众看来尤为如此。电影制片家从市民新剧和传统戏曲中汲取题材和故事套路进行改编,媒体往往借用戏曲概念和名词来为影片进行介绍和宣传,观众也惯用评价新剧或戏曲演出的方法来进行电影评论。此处的“整本”即是从戏曲中借用过来的一个概念,《辞海》中对其的定义为:情节连贯、排场热闹、通俗易解、连日接演、以机关布景为号召的整本大戏,可知其一大特点,即在于情节连贯完整,与单独挑出一折或一出进行演出的折子戏相对。正如当时剧评者所说:

以本戏言,有头有尾,来踪去迹,可以了然于心(陀螺《说本戏》,《剧场周刊》1923年第一期)

有头有尾,明白易懂(《泛谈本戏》李逊梅,《游艺画刊》第二卷第六期,1941年)

联系到影片,限于早期的资本、技术和经验等等的限制,从中国电影诞生后的16年内,本土制片商都仅能制造一些片长一~三本的滑稽片、风景片、新闻片、科教片、戏曲片等,毫无疑问都是短片,无甚情节,若有情节也十分简单。而《黑籍冤魂》是至少可分为四本的大戏,“具有了一个由情节带动其发展的较为完整的故事”。将这全部的情节连贯摄制而成的影片,自然应当称为“整本片”,这是与先前的一、二本短片相对的,也是与折子小戏相对的。正如1914年民鸣社宣传《黑籍冤魂》影片所用的词语“全本新片”。民鸣社(亚细亚公司)出品的《黑籍冤魂》可能因其影响力远低于舞台剧版而被人遗忘,彼时“电影导演”这一概念也还未深入人心,可毕竟1916年《黑籍冤魂》是戏剧界名人管海峰参与导演的,如果它真的存在,它何以不被称为第一部整本影片?以及它何以不被列入管海峰的作品序列之内呢?

无论是《黑籍冤魂》和“幻仙公司”的两位中国主创者自己,或是在他人心目中,影片与公司都不占有多么重大的意义,以至于都没有对其提及。然而这并不符合常理。要么,影片和公司确实被拍出来并创立了,但都不很成功,或者影片并未上映过,不为人所知,对于他们既不是一次成功的事迹,也未带来巨大亏蚀,于是便淡忘了。


(2)《中国电影发展史》对于《黑籍冤魂》(1916)的记载从何而来?

1914年2月17日《申报》第十二版 “今夜加演全本新片 黑籍冤魂影戏”

1920年1月22日《申报》第八版 “大部劝世最新名片 七大本 黑籍冤魂”

1923年3月23日《申报》第十七版 “中国自制第一影片 黑籍冤魂 四大本”

根据洪警铃在《影坛生涯》中的回忆,《黑籍冤魂》影片曾获得了不错的收入,然而他参与的这部《黑籍冤魂》其实是一部拍摄未竟而放弃的“烂尾片”(下文将要叙述),由此可见中国曾有过不止一部《黑籍冤魂》。那么究竟哪一部是《发展史》提到的《黑籍冤魂》(1916)呢?由上面的广告可知,《黑籍冤魂》至少有过两个制作完成并与观众见面的“电影化”版本。据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黄德泉先生的考证,第三部片长四本的《黑籍冤魂》是1923年新引入上海的影片,此前并未上映过,自非《发展史》中的1916年版四本《黑籍冤魂》,更加不可能是“上海幻仙公司”的出品(1923年四、五月间,有一批香港影片运到上海开映,其中有不少可从片名上推定是对亚细亚公司影片的翻拍之作,如《穷人发横财》《顽仆戏主》《难夫难妻》《自由车闯祸》《活无常》等,此部于这一时间新上映的4本《黑籍冤魂》或许也来自香港);据周剑云所说,亚细亚影片公司也生产过影片《黑籍冤魂》,此应当是第一部即1914年的版本,随民鸣新剧社演出一同放映,黄先生的考证也证实了这一点;而1920年版片长达7本的《黑籍冤魂》是何者出品?亚细亚公司有能力生产片长如此惊人的影片吗?但无论如何,其片长亦与《发展史》中所写的《黑籍冤魂》不符,自不可能是同一部影片。所以此处的三部《黑籍冤魂》都不是《发展史》中的《黑籍冤魂》(1916)。

《发展史》中又提到,《黑籍冤魂》(1916)的制作的年代里,中国电影正处在中国社会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大背景裹挟之下,这部影片当然也有外国人和外国资本参与,此人即是在上海曾称名一时的意大利人劳罗(Americo Enricco Lauro,又称老罗、罗乐)。从此人出发寻找,也会发现有关这部影片的一些情报。

1935年5月10日《字林西报》第十版《远东电影先驱在此·A.E.劳罗先生讲述早年的困难》:......但是,在某一天,心中的雄心壮志的刺激使他决定投拍第一部真正的故事片,由中国演员出演,定名为《鸦片之祸》(The Curse of Opium)。麻烦开始了......(这些中国演员)不是真正的演员,只是业余的。他们总是直视镜头、忘记角色身份,犯下新人所通常犯的种种错误。他们太羞涩了,需要花言巧语、连哄带骗才能让他们好好演戏。演员中完全没有女性:人们无法说服中国女子进行表演,于是劳罗先生......让男子们化妆打扮以表演女性角色。他经历了四个月的折磨,最后屈服了,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有点超前,使《鸦片之祸》从此被人遗忘。然而,他保留了一些负片,有时他会将它们拿出欣赏,忍俊不禁。

1937年2月8日《字林西报》第十版《电影先驱在上海逝世 A.E.劳罗先生37年的电影生涯》:......劳罗先生58年前出生于那不勒斯,37年前初次来到上海,并成为了当地的电影放映和制作业的先驱......1905年,当他尝试着由只制作有关茶文化和街景的1本短片进而拍摄真正的故事片时,遇到了极大的困难.......

1937年2月16日《新闻报本埠附刊》(第五版)《旅沪外侨 电影企业家罗劳逝世》:......这人在上海的电影史上。不无相当关系......死者名劳罗A.E.Lauro。他在上海是一个独立的制片者......一九〇〇年来至中国而后。不久就从事于电影业。后来他对于鸦片问题觉得很有兴趣。于是便决定要拍一部有关这个问题的影片......尤其感到棘手的是招请男女演员。女演员难于物色。是不必说......他们上了镜头。非但不会像在舞台上一样演戏。竟弄得目定口呆呢。因此。拍摄结果。使导演者很感失望。同时也使劳罗不得不放弃拍摄《黑籍冤魂》的计划......那时他在中国。确是一个独一的制片人。

1937年《电声(上海)》第六卷第八期《介绍沪人初睹电影的第一人 电影企业家劳罗在沪逝世 生平摄有富于历史价值之新闻片多部 作品在罗马影展中被认为有艺术价值》:......劳罗在上海是一个独立的制片者......一九〇〇年来至中国而后,不久就从事与电影业,后来他对于鸦片问题觉得很有兴趣,于是便决定要拍一部有关这个问题的影片......也使劳罗不得不放弃拍摄《黑籍冤魂》的计划......

在这些资料中,1937年《电声(上海)》杂志对于劳罗的报道以及1937年8月10日《小日报》第三版对于劳罗的报道,内容基本复制于1937年2月16日《新闻报本埠附刊》的报道。而劳罗逝世于1937年2月6日,二日后即见报于英文报纸《字林西报》,华字报界的关注要等到10天后的大年初六,一方面可能是中国新年的影响使报界忽略了洋界,一方面也体现出劳罗在上海电影界影响力的早已式微。而《新闻报本埠附刊》的报道可能翻译自数天前的《字林西报》,因其内容基本相同;而1937年2月8日《字林西报》对于劳罗生平的记述,则又有很大可能是引用自1935年该报对于劳罗的采访所得。所幸该报在劳罗逝世前一年多进行了这篇短小的“抢救式”专访,才将这部《黑籍冤魂》打捞出历史的黑洞!

从这些报道中,能够确认的史实是:劳罗确曾制作一部名为《鸦片之祸》(The Curse of Opium)的影片;《鸦片之祸》的中文名称就是《黑籍冤魂》;《黑籍冤魂》全部由中国男演员出演,这批演员是舞台出身,但并非科班名角,业务水平不高;《黑籍冤魂》的制作无疾而终,是一部流产的影片。

但不能确定的是:《黑籍冤魂》的制作年份未知,《字林西报》称是1905年——这自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吴研人的《黑籍冤魂》原版小说发表于1907年,夏氏兄弟将其搬上舞台则要等到1908年,劳罗作为一名商人,应当是看到了戏剧(时装京剧、新剧)《黑籍冤魂》受观众欢迎,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票房潜力,才决定将其搬上银幕的,因此时间必晚于1908年,洪警铃在《影坛生涯》中“1914-1916年间”的说法显然更为可信,但具体年份仍不可知;《黑籍冤魂》的导演者未知,根据《新闻报本埠附刊》的说法,“导演者”和“劳罗”是相并列的,有可能是不同的两个人,则该片导演另有其人,而洪警铃回忆称,为《黑籍冤魂》拉来演员班底并从事制片工作(类似导演职务)的是管海峰,无法认定张石川是否与此事有关;《黑籍冤魂》拍摄中断的原因不明,劳罗将责任全部归咎于中国演员的表演不理想上,洪警铃则认为是当时上海唯一的胶片商百代公司无法稳定为作为长故事片的《黑籍冤魂》供应胶片而导致的,后者的说法似更为可信。

无论如何,劳罗的确曾经投入制作《黑籍冤魂》影片,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无法确定其是否制作完成,更无法认定其是否曾上映,张石川与这部影片似乎也并无关联,管海峰与这部影片的联系也比较有限,所知者似乎仅限于程步高、洪警铃、徐耻痕等电影界人士或接近这一圈子的兴趣者,一般外界观众对其担任《黑籍冤魂》主创之一的事实并不知晓,这一点在报刊上也能够体现。中国曾出现过至少三部《黑籍冤魂》(1914年亚细亚版、1916?年劳罗版、1923年版),其中亚细亚版仅作为新剧附设娱乐放映;劳罗版是不成功的半成品,或许制作完成并上映了,但票房并不理想,影响力也有限,不久就被遗忘;1923年版上映时间最久,也最获得沪上观众青睐。

1923版《黑籍冤魂》上映顺序

1923.3.23-3.26 闸北影戏院

1923.4.22-24 天津新明大戏院

1923.5.17 新爱伦影戏院

1923.5.28 法国大影戏院

1923.6.10-6.12 中国大戏院

1923.7.12 天津新明大戏院



另有一个片长七本的《黑籍冤魂》无法确定归属,可能即是亚细亚版,也可能是第四个未知的版本。

《发展史》中所述的《黑籍冤魂》,是一个将劳罗版和1923年版杂糅而成的版本,既有劳罗、管海峰的参与,又于“1923年5月17日起”在新爱伦影院“重映”,为了与影片内容的反帝的意义形成银幕内外的延续性从而进一步强调之,《发展史》削弱了劳罗的重要性,将其仅描述为租赁摄影棚者和摄影师(劳罗的电影公司在1916年有摄影师名J.Satow,为《黑籍冤魂》摄影的究竟何人尚不好说),并沿用《中国影戏大观》的说法搬出一个民族资本企业“幻仙公司”,赋予其打破外商垄断、为改良社会风俗而摇旗呐喊的先进意义以及中国民族制片业筚路蓝缕草创事业之赓续的历史意义。

(3)《中国电影发展史》对于幻仙公司情况的记载从何而来?

首先考察一下公司名称。根据报刊记载,名幻仙而与电影有关的企业,在1949年前的上海仅有“幻仙集影戏公司”,但其业务以影片放映为主,并不涉及制片。这家公司存在于1909年前后,曾于1909年3月8日至4月4日在《申报》刊登广告,宣传其针对华人习惯改良的“红缎绣金满堂富贵幕帷”(即银幕);此外又有一家经营影院业的“幻光公司”,1924年7月受盘南市通俗影戏院。它同样不涉及制片业;而根据洪警铃的回忆,“幻仙公司”的真正名称可能是“中国环球影片公司”,但此名称在报刊索引中并无结果,可能是洪时隔数十年后的回忆有误,类似的错误还出现在他错将《阎瑞生》的上映时间提前到了1919年上,可见他对于一些细节的描述确实存在与现实隔阂之处。

再来考察一下公司地址。《发展史》对于幻仙公司的记载,其源头很可能来自于徐耻痕1926年编写的《中国影戏大观》,在其中《中国影戏之溯源》中,他表示“幻仙公司”的创办地点是徐家汇,至于是营业部还是摄影场则没有明说,可能是同一处:

亚细亚公司既倒闭。中国乃无制片公司。又数年。欧战稍懈。外货渐有来华者。于是张石川又偕管海峰等创幻仙公司于徐家汇。摄《黑籍冤魂》一片。石川且任片中要角。以办理不善。亏蚀甚多。未几亦以辍业闻。

洪警铃则回忆称,“幻仙公司”的摄影棚位于曹家渡常熟路的林家花园,并且是决定拍片之后才搭成的。程步高却说这部影片的制作全为露天布景拍摄,与亚细亚公司的制作情况相同,那么洪警铃口中的“玻璃摄影棚”便不存在。

而在劳罗的一面研究:根据1915年“North China Desk Hong List”的记载,劳罗经营的“罗乐电影(中国)公司”,其办公室、制片厂和工厂都位于老靶子路(Range Road,即今虹口区武进路)44号。“罗乐电影公司”从1915年1月直到1924年7月都出现在这本黄页上,持续时间很久,且其直到1919年7月都设厂于“44 Range Road”从未变动。如果《黑籍冤魂》真的是1916年拍摄的,他们应当使用的是劳罗的摄影场,此摄影场在拍片前一年早已存在;而《黑籍冤魂》是使用劳罗设备拍摄的影片,拍摄地点自然也当在他的电影公司里。但这家公司显然不叫“幻仙公司”。从徐家汇、曹家渡常熟路到虹口老靶子路,《黑籍冤魂》的主要拍摄地点众说纷纭。如果真如《发展史》所说“租用劳罗摄影棚拍摄”,那么其地点就只可能在“44 Range Road”,又如何能跑到徐家汇去呢?这就出现了自相矛盾的一点。可见就算“幻仙公司”存在,《发展史》对其地点的叙述也是十分不确切的。

“幻仙公司”作为一片公司,其组织大概具有很大的临时性,一群电影同志只是为了筹集资金和职位需要而走到了一起,拍完即告散伙,如同日后的“新亚”“中国影戏研究社”“五友”这些公司一样,在经济上依赖数人集资,技术上依赖设备更为完善的大公司(如同“新亚”之于商务印书馆,“五友”之于神州),甚至更为简陋,大概连完整的组织和章程都不曾订立,因而在文字上无法找到其存在,只有与其关系较近的业界人士才能打探到其名号。而其唯一的出品《黑籍冤魂》又很不成功,连在报刊上登广告的机会都没有,“幻仙”便因其松散组织的云散而湮灭在历史中。但这仍然是一个猜想。目前仍不能明确地肯定“幻仙”的存在,但也不能因此就轻易推翻徐耻痕、洪警铃和程步高等人的叙述。

因此,对于《中国电影发展史中第一章第二节《暴露鸦片毒害的影片<黑籍冤魂>》应当采取谨慎的态度,其中不确定之处有:不能确定张石川参与编导;不能确定这部影片是否完成并上映;不能确定“幻仙公司”是否存在;如果其存在,不能确定其位置及其与劳罗公司的关系;不能确定这部影片的摄影师;不能确定这部影片的主演。


参考:

程步高《影坛忆旧》

洪警铃《影坛生涯》

程季华《中国电影发展史》(第二版)

徐耻痕《中国影戏大观》

黄德泉《上海亚西亚影片公司出品考》

何亮《“受难叙事”与文明新戏》

付永春《威廉·林奇与亚细亚影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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