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导的蝙蝠侠_黑暗骑士崛起_BVS_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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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导的蝙蝠侠在BVS中放弃不杀原则,成为部分老爷粉对扎导不满的原因,在此我想对此阐述一下我对此处理的看法。

我认为扎导在他自己的DC三部曲中对蝙蝠侠这个角色的理解非常之深入,进而从一个从来没有导演考虑过的角度进行塑造。

首先,我们确实可以结合《黑暗骑士》三部曲,将其和《BVS》以及《导剪正联》的剧情串联起来(我知道不是一个世界观,温导海王和现存的任何一版正联也不算同一世界观):《黑暗骑士崛起》结尾,约翰(本来就是假名)找到蝙蝠洞,成为罗宾,至此之后与蝙蝠侠共同打击犯罪,其中就有打击过企鹅人(发条企鹅)。在此期间,老爷始终坚持不杀原则。直至小丑杀掉罗宾,老爷打掉小丑的牙齿,再次送入阿卡姆疯人院,在阿卡姆,小丑遇到了哈莉。从此之后,老爷虽不会故意追求犯人的死亡结果,却也在打击犯罪中对其死亡持放任的心理态度,并且开始加大如烙标志的肉刑的使用。此之后,伴随着其打击犯罪的暴力增大,加上卢瑟指派处决带有蝙蝠烙印的犯人,使哥谭人心惶惶(BVS中挂乱涂层大爷的供述)。而《钢铁之躯》中大都会决战扫倒了他的一栋楼还压死了若干员工,使老爷的愤怒和不理智发展到了极致,加上卢瑟在幕后对双方的挑拨以及营销号的无脑宣传,使蝙蝠侠认为超人是一个不可控危险因素、克拉克(记者身份)认为蝙蝠侠是一个滥用私刑的罪犯,最终使双方矛盾在互相并无实际接触的情况下逐渐积压,最终在老爷开车抢氪石被超人拦下后产生冲突,使蝙蝠侠第一次确定了对一个人(超人)的死亡结果的追求的心理态度。

紧接着就是超蝙大战(这个时候老爷是真的失了智了),他通过信息差带来的技术优势将氪石矛顶在超人面前时产生了《玛莎》,从而唤醒了布鲁斯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犯罪巷。

我个人认为蝙蝠侠对于不杀原则的坚持来自于:”他不想成为在犯罪巷中杀死他父母的那个人。“故而他在BVS之前没有故意谋杀任何人,包括杀死了罗宾的小丑。而在罗宾死后,他逐渐丧失原则、降低底线,直至对超人的杀心是为对原则的完全抛弃。而超人的一声:”玛莎“呼唤其他最深层的内心,唤醒了那个在犯罪巷的小男孩。在此,他重新拾起了原则,在BVS最后并未给卢瑟烙印也是非常直观之表现。那些说扎导不懂蝙蝠侠的人,有多少能够达到对蝙蝠侠这个角色如此的把握的。非要坚持绝对不杀原则也只不过是对过往作品的复刻,真正能够合理推演一个坚持异常苛刻原则的角色在面对重大打击后逐渐抛弃原则而后拾起的人,又有几个?扎导对于蝙蝠侠的把握能至如此地步,我个人认为丝毫不亚于他对超人神性的挖掘。

上述论述的来源多来自于《BVS》,而我要在导剪正联评论区下发表的原因在于导剪正联是整个系列蝙蝠侠的结束。布鲁斯看到火星猎人后第一反应不是敌对就显示出他比自己壮年时期更为阳光,他开始相信他人、团结他人,也使自己逐渐走出那个狭窄孤独的犯罪巷。

最后,我想讨论一下蝙蝠侠不杀原则的看法。

连我自己都认为扎导电影中的蝙蝠侠好像缺点味,而很多扎黑更是直接以此攻击扎导。但蝙蝠侠没那味并不是因为他在BVS里杀人,而是因为蝙蝠侠这个角色本身在团体电影中就失去了哥谭侦探的韵味。此时的蝙蝠侠并不是哥谭黑暗中打击罪犯的那个侦探,而是作为一个团队领导人出现,他的存在类似美队之于复联。然而很多人喜欢蝙蝠侠还是因为那股哥谭味,而团队电影中他失去这种魅力的环境而成为另一种新的角色。

蝙蝠侠在哥谭中的不杀原则是非常吸引人的,关键在于如果他想,整个哥谭除了所罗门格兰迪,其他反派他基本是想杀就能杀,而哥谭的角色相比其他城市都更加疯狂、残忍。正是这种能杀、想杀,但不杀,才凸显出整个角色坚持底线的魅力。这里建议想直观感受不杀原则魅力的朋友玩一下阿卡姆系列的游戏,steam打折的时候基本一部10块钱(等你做谜语人任务的时候你就会很希望这个游戏有处决按键了)。喜欢看电影的也可以看看《黑暗骑士》三部曲(虽然在我这么个学法的人看来他三部没有一部没杀人,要是非要有人说他把哈维登特撞下楼摔死算重力势能杀的那我也没办法)。

PS:对于有人喷蝙蝠侠在《扎导正联》中杀天启魔的话,我只想说,天启魔不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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