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路修列传》_传为佳话_莫衷一是_笑而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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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利路修者,罗刹国海参崴人也。种花六十一年,修方十六,随父母南下游中原,观其风土,甚爱之。六十四年,负笈沪上数月,以习官话。六十六年夏,修学成于罗刹太学,移居盛京,入辽左太学,以卫为氏,自名俊浩。


修念中原居大不易,常贩罗刹国之香料、棉裘等物以资家用。为通商路,修遍访百千佳丽。或曰:此汝所欲也?修答曰:不欲,为谋生耳。吾所欲者,狸奴也。


种花七十一年,修欲制罗刹式华服,而下广州考织造业。冬月,有鹅司于儋州海花岛广纳善歌舞者为秀人,举号为创,擢其中十者又一成团。中原各地能人闻之,欣然前往。东瀛、暹罗、米利坚等国亦有名士意欲来之。修之好友王友良与东瀛羽生田君交好,遣其与喜内君赴儋州。良念修熟习官话,亦通番语,遂邀其同往。


种花七十二年正月,有外邦歌舞伎因时疫受阻途中,久未抵海花岛,鹅司苦之。一鹅曰:吾有一计。现有罗刹利氏,身长六尺,貌美善言,可纳其代之。众鹅大悦,遂邀修为秀人。修不愿,再拒之。后鹅三顾,修自知不善歌舞,料不过月余即可为汰也,终允之,羽喜二君遂失良师。东瀛鲁路修,性坚毅,为修所好,故以其名入岛。


二月,鹅司举初试,众秀人或声遏行云,或舞若惊鸿。鹅令秀人互举,以分四旗。修志本不在此,自忖若大举他人,己必落得末位,故逢人便举。


修以罗刹国曲杰克之釜应试。此曲调甚平,取罢,众秀人不明其所以。唯太妃宁氏因曾赴湖湘芒司习歌舞,甚爱之。试后发榜,修果入四等灰旗,然并未如愿居末,心有所惑。翌日,多有佳丽称与修为故相识,众人始知修之旧事。


鹅司引数外邦名士齐聚,以修为首席。修自赴末席落座,并几欲先走。后修立于轩窗旁良久。或曰:此乃欲还家而不得之故。后知实为失犬之丧也。


中原多有爱秀人者,称粉丝。或语修曰:汝有何言赠粉丝?修讥之,曰:吾不曾有粉丝。是日,修实有粉丝数千,唯因上岛日久,不通书信,而不自知也。


鹅司邀十数画工为秀人置像,修甚爱之。众秀人勤于舞,废寝忘食,修甚疲之。鹅之舞师曰:今汝之舞成,可遂他人之愿。修听之,自此夙兴夜寐。


三月,鹅司举一公。修与数秀人以狐妖之掌故入曲,兼纳徽班之旧调,风评颇佳,鹅升修为二等黄旗。因时人多不识修,于九十秀人中举其为末位,修却喜之。时年百业不易,众粉丝观修之劳苦,念己之多艰,遂逆修之意,日夜举之,只为使修不得离岛。众粉自嘲无德,故称笋丝,并择路人粉为修应援,盖因修曾言其最厌粉色耳。


是时,修之名始传于街头巷尾。中原之路人,或未曾见其人,但知其者甚众。修实不善舞,鹅复降其为灰旗。修心悦之,曰:四等灰旗者,正合番语中逍遥之意,此乃还乡之兆也。


时修居秀人中七十又四位,众笋忖其定难成团,故张榜以为乐。或曰:吾有沪上汤臣一品豪宅一栋。或曰:吾有帝都四合院。或曰:吾有野产奥特曼。种种不一,均言若修夺魁,即可慨然尽赠于人。中原路人纷至榜下记名,并言称:万一得偿,岂不美哉?多有路人以此为趣,遂成笋丝,日以举修夺笋为乐。


众秀人之粉丝常掷金数万,笋丝则多以投一钱为乐。有出一两者,众笋称之为富贵竹。时有幼笋未及长成,意欲赠金与修,众笋劝曰:为修,则不值也。不若为奶茶,味甚美,则值也。


檀香山米氏,歌者之翘楚也。一日,有米氏粉丝为修豪掷两万雪花银。众笋家贫,无以为报,遂指修与米,号曰“普罗米修斯”。后有弘阳橙氏,中原巨贾之女也,掷两万又一钱。众笋欲再指修为弘阳赘婿,橙氏笑称不愿。


鹅司每数日放榜,并于秀人中取位低者汰之。初放榜之日,九十秀人损之近半,修竟列二十九位。修正色曰:成团,非吾所欲也。吾不知居此位为何故,唯愿早还家。创内能歌者数,善舞者众,吾留之,则必有秀人因而汰之。此事谬矣,不公。


秀人闻之,多一时哑然,而众笋甚赞之。有笋曰:创之不公、鹅之不义,天下苦之久矣。修之居高位者,非鹅司之选,亦非巨富之选,乃万民之选也。此为不公之局中公正者最甚。又有笋以屈子之句赞曰: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


修因爱之者甚众,不得离岛。几欲乔装而走,却为巴蜀羊氏阻之,只得日夜苦练,以备二公。


《卷二》



前文有述,笋丝多以逆利路修之意为乐。修恐之,遂定三计,欲拂众笋之意。一曰蓬头计。修每日以油润发,留发丝数缕遮于额上,故其貌未得尽示于人。二曰神隐计,修常居角落以避秀人。遇众人齐聚无可避之时,则多不苟言笑,似有所思。三曰白丁计,修虽博学,然佯装不通官话。或以诸事问于修,修不愿应之,托称不解。


未料鹅司将画工为修所置之像示于人,众笋盛赞修之貌美,路人亦多爱之,修之蓬头计再难施也。后其旧事人尽皆知,儋州亦常有新报频传。众笋听修之言,观修之行,方知其人,故爱修之情益笃。


时中原有货号曰丰巢,设货柜于各郡县,供商号存镖之用。众笋置修之画像于其上,以扬修之名,每日仅需二钱。修本传信于家人,称月余即可离岛。然不出一月,修之笋丝已达百万之数。闻此事,修大惊,乞于众笋,称唯愿速还家。言既出,举之者更众。


平日,鹅司常聚众秀人分曹射覆。修虽不愿,但鹅、笋、秀人之盛意难却。关外韩氏,擅易容。一日,修着长衫,韩氏以纱丽裹修之头,其状若欧罗巴名画。修因觥筹之事久,心有烦躁之意。众秀人本欲与修盘胡桃以为乐,而修忽问曰:此创,可有观者乎?众人诧之,忙曰:创之观者甚众矣。修闻此言,竟以指比心。众笋大悦不自胜,其喜如添新岁。


修常与其乡党安氏以罗刹语秉烛夜谈,奈何安氏离岛日早。庐州有善吹笛者王氏,曾与修共演狐妖之曲,二人因而交好,遂共居一室。修另有好友黔中伯氏,为秀人已六年,性宽厚,与修相会时,常约以叩墙为号。修欲于二公与伯氏为伍,未果,而择一西洋曲,曲中间有鬼魅之音。时有湖湘甘氏,家贫貌美,曾于灯会扮鬼而广为路人知。修同其研习,日夜精进,更觉甘氏质朴,故与其为友。


二公之日,修着黑袍,身颀长,发金黄,舞技渐长。众秀人知修习此舞仅三日,故盛赞之。有暹罗少女郑氏欲博修一笑,修应之,再比心。众笋言称修始有世俗之欲。或语修曰:汝不愿为秀人,却因而获爱汝者甚众。于此有何言?修答曰:有爱吾者,云胡不喜?但吾已过弱冠之年。请以树喻:少壮之树,或可韧如丝。陈年之木,唯易折矣。又曰:秀人者,非高洁之士不能为也。然吾非完人,日夜习舞者,只为示尊重之意于众秀人,使其无虞也。


修因屡有佳句,其白丁计早为众笋所破,故再未称不善官话,而于海花岛上开私塾,授数番邦秀人以声韵,与其共吟王摩诘红豆生南国之句。然修本性难移,又教众秀人以“吾欲睡”“吾愿还家”等语。东瀛力氏,早有舞王之盛名。力氏每日闻鸡即起,而一日竟言疲敝,众笋笑称其或亦为修之徒也。


修日思夜虑,欲乔装而逃。岛上秀人亦以此为趣,或争相为修绘图指路,或以大氅裹修于其中。奈何众鹅防备森严,已深锁各门,修终未可脱困。众笋深以为乐。


鹅司令秀人致手书与粉丝。修书曰:但谢君之意,且追君之梦。众笋齐曰:吾之梦,无他者,乃修也。有文竹宝氏,擅丹青,为修绘抱笋像。修虽不解笋为何意,然甚爱之,置其于床头。鹅司亦采笋为修设宴,修屡问其故,观者皆笑而不答。


二次放榜之日,修已居二十一位。当日,修初听闻深以为憾之语,以为终可还乡,面露喜色。不料人言实为:深以为憾,汝不得离此地。修色倏变,言曰:以创之规矩,则吾胜之。若依修之心迹,则吾败之。修再陈成团非其所欲,然仍拜谢众笋。因好友王氏离岛,修不舍,为其一哭。


有笋为修引叶贵人之语曰:此等福气赠之于汝,汝可愿?而众笋笑称:修之福气,仍未及也。此言后果应验。又有笋以黄梅戏中唱段赞修曰:为教官话离家园,谁料鹅创中状元。


为使修得进终选,众笋举大旗,兴百业。有笋善于拾遗,有笋敏于答问,众笋各显其能,汇小利而成大计。更有笋强于议价,勇于拔毛,取之于拼记,用之于鹅司,一时传为佳话。


因众笋力举,修只得苦守儋州,以备三公。


《卷三》



前文有述,利路修之百万笋丝戮力齐心,日夜举修,以入终选。众笋拾遗答问之举名扬中原,多有太学生慕名而来,与众笋论道以备策问。弘阳橙氏引金陵众商号齐为修应援,更有说书人哔哩鹿氏,广传修之轶事于江湖。故中原路人知修者更众,而修离岛之愿更难遂也。


时有关内关外二张,皆乐善之人也,常与修谈笑。一日,三人聚而问卜。修问曰:还乡之日几何?卦辞竟为:心纳百川,以应千变。此卦本吉兆,然修坚称其所言不佳,再不愿问卜。


伯氏观修不乐,邀其对谈,问于修:汝为何事所困?修曰:因居岛上日久,难逍遥也。吾制衣之志与众笋歌舞之愿相逆,故常如临深渊,唯恐难平其意。盖因由爱入恨,只一步耳。众笋闻修之言甚有理,兼念其有陈年之木等语,笑封修为罗刹大儒。


修曾有云:入海花岛三月,如度三秋。习舞之时,亦常颓坐一隅,疲态尽显。然一日于席间,修突以侧手翻桌,身姿矫健,众秀人大惊。有笋将其制为可动之皮影,众笋皆以此为趣。后修与秀人玩乐之时,又屡示杂耍之技。有笋言曰:修虽不善舞技,实善武道也。


三公之日,修染银发,与暹罗郑氏等歌天欲雨吾思君之曲。修身着华服,怀抱一熊,歌声低回,隐有感伤之意。太妃宁氏素爱修,曲罢即盛赞不绝,并称其可入终选。修戏于众笋,言称笋之爱或将无果,然不知其已居十二位。众笋喜称大计已成。


三次放榜时,因众笋倾家力举,而各秀人之粉丝多养精蓄锐,修竟升至十位。此乃修与众笋皆未曾料也。修言劝众笋莫失分寸,其间几有愠色,并称因其生辰为二十三日,唯愿居二十三名。是日,众笋为修之事论辩良久,莫衷一是,其状若百家争鸣。亦有番邦圣母自法兰西前来与笋舌战,多为众笋所逐。


翌日,修啖一黎檬子时问于众笋:送我于高位者,意何为也?因修似面露凶光,众笋恐之。后修数度坚称不欲成团,众笋依修之意,再未举修。不料修之事已传入罗刹国,其国人深以为傲。中原众笋闻之,戏称罗刹之笋为毛竹。


修自入终选后,常深居简出。鹅司每日邀众秀人齐聚,或示少时之画卷,或言终选之所感,或问卜,或赠言,修均不曾列于其间。一旬中,岛上仅有修与甘氏同唱,向力氏习舞,及共众秀人扮猎户等寥寥数事传出。众笋虽以为憾,但深知修之不易,称唯愿博修一笑耳。


终选之日至。修因将下岛,喜不自胜。先与米氏等秀人共舞,再以杰克之釜为终曲。修曰:吾甚爱此曲,以此始,以此终,善哉。念三月前初选之日,无人识曲中之意。而三月后,秀人笋丝多可与修共唱。修身着紫衫,歌如流水,气宇轩昂,一扫颓丧,俨然已有海花岛名士之姿也。


当日,鹅司放终榜,修果未入其中。闻之,修飞奔离席,足之蹈之,手之舞之。盖因其盼下岛之日久,而夙愿终偿也。


鹅司榜上,修终居十七位,因中原笋丝早不曾举修,料其为毛竹及各番邦之笋力举之故也。众笋本言称未能遂修之愿,然有笋曰:鲁路修之位,亦十七也,此正与利路修之位相合。众笋叹曰:此乃天选。


自入岛之日起,修虽获盛赞,其心不易。虽得众爱,其志不改。前有万利而不屈,身负盛名而不傲。以不欲成团为始,以不愿出道为终,路人皆曰:此乃秀人中未曾见者也。


鹅创之幕已落,众笋不舍,与修作别。惊觉此间三月之事,或乃一梦也。今暮春已至,修与众笋,一夕达岸,将各自归矣。然同乘舟之谊,或起于夺笋,却归于真情,定久难忘怀也。人生离合,亦复如斯。


中原有文竹白某,为修书其诸事,是为利路修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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