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行》因为懂得 所以慈悲 所以殉情 他们的爱情都带着大义_青史留名_非死不可_李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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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她带着咳嗽的孩儿只身去寺庙祈福。

孩子咳嗽不愈多日,看了大夫不见好。当娘的着急,想来当爹的也看到了。

手下来报,发现车夫尸体。大概率是山贼所为。公孙一听愤怒又后悔。愤怒的是自己管辖范围内还有山贼作乱,自是治理不力。后悔是要是自己陪着夫人去,也不会有今天的危险。

他太忙了。忙的眼里只有公务,只有朔州城,忙的分身乏术。

奈家国难两全。

夫人自是懂得。所以才不让小家之忧影响大家之福,她总是用实际行动默默支持丈夫,不争不扰。他在前方挥刀抗敌,她在后方身体力行操心后勤,安抚民心,与民共苦。

也越是这样,公孙才对妻女越有一份愧疚感。他无愧于一城百姓,却独独有愧于丈夫和父亲的称号。

公孙刚要集结士兵,要上山寻妻女。

只见夫人毫发无伤笑盈盈地走来。

原来半道上听了李长歌的劝告,走路上山,心诚则灵,才让夫人躲过一劫。

嘱咐安排了车夫身后事。公孙不禁对李长歌这个年轻人另眼相看。

终究是萍水相逢,不知底细。谢归谢,留却不敢留。夫人一句话,公孙便乖乖从了。他相信夫人的眼光。

草原阿诗勒来犯。

见怪不怪。却也一次次考验着城池守卫。只守不攻,是为对方兵强马壮气势汹汹,而朔州处于大唐边境兵力有限,朝廷鞭长莫及,自生自灭自顾生死自食其力的成分要更多。

但就是这样一个几乎被放弃的要塞,城内却烟火气十浓。安居乐业,是公孙为一方城长官的最高理想。

他也这么做了。做的好的令李长歌惊讶。

一个前隋将领,识时务,不战而降,并非贪生怕死。而是不做无谓的顽抗,只要百姓安康,又何需介意自己的名声。

他的名声,由朔州的百姓为他正名。他将一生热情心力献给这片土地,他无愧于父母官的称号。

只是这一次,对方显然是做足了非拿下不可的决心的。

难怪,他像个顽强的硬骨头,这么多年啃不下来。已经让敌人从佩服到失去耐心到生恨了。

公孙被扣留,被索要兵符令牌时,夫人是那么临危不惧临恶不惧,仿佛随时做好了心理准备,旦夕祸福她跟随丈夫便是了。

一个小妇人的从容平静,基于爱,又高于个人欢喜。守护是福,是责,是择,是共存亡,他们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李长歌的热血被震撼,她终是被当作皇子而培养起来的年轻人,以前在李世民身边学到的兵法此刻派上了用场。

力挽狂澜。却也失去了阿窦。一个一心一意跟随她,以她为荣甘愿为她死的徒儿。

公孙决定献城的那晚,离别的愁云化作平常的一顿家宴。他嘱咐着,温和说笑着,李长歌丝毫听不出是遗言的托付。

唯有夫人听出了弦外之音。

以他项上人头,以身殉城,求仁得仁,保城中百姓之安宁。不求青史留名,但求问心无愧。

这是他献城的诚意,是他能为百姓做的最后一件事。他并非懦弱怕失败,他怕的是多余的枉死杀戮。

鲜血淋漓染红了花瓣,那是夫人最爱的花。白里透着血红,像刀尖上的幸福,短暂又永恒。

他终不能陪孩子长大,不能与爱人携手白头。他非死不可。他欠她的情,这一生都没有机会弥补了。

甚至临死前的最后一眼,也不必了。她的好,她的心意,早已刻在他心里。

她又怎么会不懂他的牺牲,他的无可奈何,他的有心无力。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所以她从不为难他为家庭做的太少,所以她分担他的累,所以她殉情,去另一个世界做佳人,哪怕做乱世中的佳人也要不离不弃。

不懂爱恨煎熬的我们,还以为殉情是古老的传言。

你可以说她傻,说好死不如赖活,说她应该带着他的遗志撑下去,但是她怎舍得他孤身上路,她的爱便是大路崎岖生死相随。

战斗到一兵一卒,也要不卑不亢。这是李长歌的气节。可是一座废弃的只剩血流成河的空城,除了空悲壮,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李长歌眼里,殉情是哀伤的非必要的,是傻子所为。

但这不是缺乏志气的懦弱行为,恰恰相反,其中充满着勇气、纯粹和坚贞的爱。它基于懂得,懂一个人,懂一颗心。懂你的天下为公,懂你的人言无畏,懂你的壮志未酬,这份崇高早已渗透到了他们的爱情,而他们的大义为重又优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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